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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大意!电单车违规停放、充电很危险,广州消防已对违法行为行政执法70多宗

发布时间:2022-07-23 点击数:294

近日,广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广州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上半年,广州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232起,74%发生在居民住宅楼内。目前,市消防救援支队已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违法行为行政执法70多宗。

发布会上,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黄绍伟通报了今年上半年涉及电动自行车火灾的情况:今年上半年,全市共发生火灾1212起,造成4人死亡。其中,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232起,占火灾总数的 19.8%;死亡2人,占火灾亡人数的50%。经统计,电动自行车火灾,有74%的发生在居民住宅楼内,起火原因80%以上为电池热失控引起。

“从电动自行车的火灾事故调查情况分析,大概50%是发生在充电过程中,电动自行车电池热失控引起火灾是主要成灾原因。”黄绍伟介绍,电动自行车锂电池理化性质活泼,可以说每一块电池都是一个小型化工厂,温度、湿度等客观环境变化、不规范充电行为、行驶途中的强烈震动等因素均可以导致电池发生短路,产生猛烈燃烧甚至爆炸,飞溅的火花容易引燃周边可燃物。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广州有400多万辆电动自行车,品牌众多,电池互不兼容,有近50%安装的电池超过了三年保质期,部分经营者安全意识淡薄,不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为谋利销售“三无产品”、劣质蓄电池、充电器,大大增加了安全风险,而使用电动车的群众对这类风险认识不足。

“今年7月4日白云区快递小哥电动自行车发生火灾,该车为其本人在网上购买的二手车,因为电池老化引发爆燃,幸好是放置在室外,没有造成人员伤亡。”黄绍伟透露,目前,广州已建成的集中充电场所不足1万处,按照充电行业1个充电场所设置20个插座,1个充电插座服务5辆电动自行车的标准计算,全市集中充电场所缺口多达3万处。

今年7月1日新修订实施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充电,携带电动车及电池进入室内充电和进入电梯轿厢的,被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单位将被处以1000元至5000元罚款,个人将被处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如果因为违规充电引起亡人火灾或较大财产损失,责任人可能会被以失火罪追究刑事责任。

“违章停放电动自行车属于违法行为。”黄绍伟介绍,目前,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已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违法行为行政执法70多宗。7月15日,海珠区一租户因电动自行车电池室内充电引发火灾,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消防部门呼吁广大市民群众:电动自行车应选购合格产品,不要在楼道、门厅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和充电,更不要将电池带回家中充电,共同维护社会消防安全。

来源:《广州日报》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张丹羊、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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